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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看守所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04~1130816
🔵資格條件:
(1)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3) 國中以上畢業;持有汽車駕照(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本所各種公務車輛駕駛、基本養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所現址(雲林縣虎尾鎮建國里建國四村5-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簡章及履歷表請至本所網站下載利用: https://www.ulp2.moj.gov.tw/296451/296499/296500/
本所總務科楊小姐,聯絡電話:(05)6362788分機1174。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