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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1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1231
🔵資格條件: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超額或非超額)駕駛或工友。
身心健康(需檢附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品行端正且具敬業精神者。
具備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
具高中(職)以上學歷者。
🔵工作項目:
駕駛本署公務用車(含大型警備車)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署(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
🔵聯絡E-Mail:online102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以掛號郵寄40342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洪堯峰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友』字樣並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手續即應檢附資料:(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1張(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最近3年考績(核)通知書影本(4)國民身分證影本。
3.面試徵選:經書面審查合格,通知面試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另視甄選結果則優錄取正取2名及備取2名,倘面試人員不符本署所需,錄取人員得以從缺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