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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618~1130802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須具備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含以上】)含技工及工友(須具備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含以上】),如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與嗜好。
(三)身體健康。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公務車輛駕駛、檔案管理、環境清潔、一般行政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屏東市信義路一五五號
🔵聯絡E-Mail:jlhong@mail.audit.gov.tw
🔵聯絡方式:
承辦人及電話:本室總務洪小姐 電話:(08)7349812分機125。有意願移撥至本室服務者,請於113年8月2日中午12時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屏東縣屏東市信義路155號總務」收,並於信封註明「參加駕駛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