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97-花蓮縣 » 駕駛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30618~1130718
🔵資格條件:
1.需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服務工友(含駕駛、技工)
(一) 高中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有各級救護技術員證照者優先錄用)。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 具職業小客車、職業大客車駕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及保養維護。
(二) 郵件整寄。
(三) 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自強新村1號
🔵聯絡E-Mail:yudaw@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
依工友工餉薪點150~170,月支報酬新台幣40,740~43,320元(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聯絡方式:本監總務科庶務高張家銘,聯絡電話:03-8703914#30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