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60-嘉義市 » 駕駛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60-嘉義市
🟠有效期間:1130613~1130731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之駕駛、工友、技工。
(二)高中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四)需具有職業小客車及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輪值勤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依「各機關學校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相關規定辦理,另出勤加班費核實計算發給。
🔵工作地址:本署(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自行至本署網站(https://www.cyc.moj.gov.tw/)下載相關表件,並於113年7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署總務科(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署,外信封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另經甄選後擇優錄取,逾期、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二)聯絡人:本署總務科羅小姐(電話:05-2782601 分機 256)或黃先生(電話:05-2782601 分機250),傳真電話:05-2778424。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