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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

🔵職稱:駕駛員
🔵徵才機關:明陽中學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31
🔵資格條件:
(一)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駕駛(工友、技術工友)。
(二)國民中學(含)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尤佳
(五)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工作項目:
駕駛,負責本校駕駛勤務、公文遞送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明陽中學(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6號)
🔵聯絡E-Mail:00541@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應檢附證件: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資料不齊,視情況得於面談甄選前通知補件或逕予判定資格不符)。
(一)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五)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
(六)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表1份。
(七)其他專業證照影本、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二、報名日期: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824004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6號總務處」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親向本校報名。
三、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校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為落實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保障求職者權益之意旨,告知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薪點:120〜165;月支報酬$34,610元〜$39,920元),依各機關學校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另加班費及其他所得核實計算發給。
五、聯絡人:本校總務處李小姐,聯絡電話:(07)615-2115 分機60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