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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職稱:醫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13
🔵備取: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513~113123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醫學相關科系畢業。
2.領有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外科、皮膚科、泌尿科、胸腔科、內科、家醫科、復健科、消化內科)。
3.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具備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所定之師(三)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者。
5.具公私立區域教學醫院或醫學中心醫師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醫療相關業務。2.配合支援事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94641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南路188號)
🔵聯絡E-Mail:person@hcth.mohw.gov.tw
🔵聯絡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紙張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相關學經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近五年論文發表之文章
相關資料請逕寄屏東縣恆春鎮山腳里恆南路188號人事室黃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由人事室收件後初審彙整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日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