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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職稱:醫師
🔵徵才機關: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或師(二)級
🔵職系:
🔵正取:11
🔵備取:11
🔵工作地點:,72-臺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以上醫學系畢業。
二、考試及其他資格條件:醫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並具有執業登記及負責醫師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非尚在「衛生福利部公費醫師分發服務作業要點」規定服務年限之公費醫師。
🔵工作項目:
職稱:醫師兼所長
工作項目:醫療、公共衛生業務、綜理所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南市衛⽣所(學甲區、大內區、北門區、南化區、左鎮區、永康區、安南區、山上區、白河區、善化區、六甲區各1名)
🔵聯絡E-Mail:a00697@tncghb.gov.tw
🔵聯絡方式:
一、非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應繳證件(以A4影印裝訂,於證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醫師考試及格證書、3.醫師證書(正反面)、4.專科醫師證書(在效期內)(適用「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管理要點」者,於專科醫師訓練期滿6個月內得先以完訓證明取代)、5.2年以上公私立醫療機構服務證明、6.身分證正反面、7.應徵人員簡歷表(請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網頁「相關檔案」下載,註明應徵所別及職稱)。如曾任公務人員請加附最後一次機關派令、銓敘審定函、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
(二)請將上述資料以掛號郵寄(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人事室收,封套載明應徵所別及職稱,以113年7月26日前郵戳為憑),或於113年7月26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a00697@tncghb.gov.tw),並請務必來電確認,06-2679751#315葉小姐。
二、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方式如下:
(一)現職人員應徵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搜尋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再於DK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證件空白處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1.畢業證書、2.醫師考試及格證書、3.醫師證書(正反面)、4.專科醫師證書(在效期內)、5.2年以上公私立醫療機構服務證明、6.身分證正反面、7.現職派令、8.現職銓敘審定函、9.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合者擇優另行約談。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