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20-基隆市 » 醫師兼科主任(胸腔病科)

醫師兼科主任(胸腔病科)

🔵職稱:醫師兼科主任(胸腔病科)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或師(二)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0-基隆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831
🔵資格條件:
1.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2.具醫師證書。3.具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證書。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綜理胸腔病科醫療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基隆市信二路268號
🔵聯絡E-Mail:kln00772@kln.mohw.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方式:
1、於公告時間內郵寄或親送人事室陳小姐收(逾期恕不受理)。電話分機2358。
2、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1)身份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專科醫師證書。
(4)學經歷證件。
(5)公務人員履歷表。
3、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應徵職缺。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不另通知補件。
4、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 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5、符合資格者將先行初審、再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以上資料同意提供本院招募人才彙集處理及使用。未獲通知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者由本院逕予銷毀。
6、另請應徵者請至本院網站www.kln.mohw.gov.tw-檔案下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並完成簽名後一併隨著資料寄出。
7、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