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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放射師

🔵職稱:醫事放射師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6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二、國內公私立大專以上校院醫事放射科系畢業,領有合格效期內醫事放射師證書。 三、需熟悉超音波檢查。
附註:依國軍退除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放射診斷各項檢查、CT、 MRI需配合單位排班、輪班、加班以及主管交付之工作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1段81號
🔵聯絡E-Mail:p0049@vhct.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113年7月26日公告截止前,以掛號郵寄(郵 戳為憑),信封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補件。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蓋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醫事放射科系畢業證書影本)
3、考試院專技高考醫事放射師考試及格證書、醫事放射師證書影本。
4、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5、如為退除役官兵,請檢附榮民證影本
三、郵寄地址:310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81號人事室賴先生收。聯絡電話:03-5962134#112。
四、甄試日期及方式:
1、日期:另行通知。
2、方式:筆試與超音波操作考及口試,專業科目筆試(35%)與超音波操作考(35%),合計成績70%、面試30%,合併計算為總成績。筆試與超音波操作考或口試其中一科未達60分或平均總分未達70分者,視為不合錄取標準。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