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臺中市大雅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考試及格人員,於報名截止日起一個月後已無不得轉調本所任職之情事。
🔵工作項目:
本所民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大雅區公所(428316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二段301號)
🔵聯絡E-Mail:diane6522@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限期前依下列方式報名:
1.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並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徵才機關調閱。
2. 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成1個PDF電子檔完整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面、(2)現職派令、(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4)近3年考績通知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註: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上傳駐外館處驗證該學歷證件為真之證明文件)、(7)英文檢定能力證書(無則免附)。
3. 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 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處理。
4. 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本次公告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4-25663316分機371謝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