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且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科員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公文書寫能力。
三、本職缺屬定額進用身心障礙員額,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合業務。
二、公文查考。
三、部(院)長信箱。
四、主管會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7樓
🔵聯絡E-Mail:gjm325@nfa.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心障礙手冊、相關執照或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5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至多候補2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