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31-新竹縣 » 辦事員

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檔案、文書、庶務管理等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總局)或竹東鎮杞林路71號(竹東分局)
🔵聯絡E-Mail:20095165@hch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6日止,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相片)」內容均須填寫完整且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或訓練)及格證書、現職最近1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應繳證件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二)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03-5518141分機83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