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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屏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社勞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社勞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17號
🔵聯絡E-Mail:a002418@oa.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如具本職務職系專長者,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或成績單影本,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320415#6522(呂小姐)。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