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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

🔵職稱:護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
🔵職系:
🔵正取:3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9
🔵資格條件:
(一) 大學護理系畢業、具護理師資格。
(二) 年資:曾任區域教學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師至少五年 (年資計至113年05月31日止,並曾任護理組長一年;服務證明須具體詳註每一階段經歷所任職之職稱、工作單位(病房)之科別屬性及服務起迄日,如因資料不全致無法判斷者,該段相關年資不予採計)。
(三) 經驗:至少有二個單位(病房)經歷,每單位至少滿一年年資,曾任ICU專師、ER專師或體循師、心導管室護理經驗、手術專責護理師(輔助醫療業務)或急性內外科病房經歷尤佳。
(四)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通過N2層級以上之護理進階證書。
🔵工作項目:
一、護理相關業務。
二、需輪值三班業務。
🔵工作地址: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聯絡E-Mail:taic10066@taic.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3年0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相片、最高學歷證書(護理科系)、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N2層級以上專業能力進階證書、經歷證明與相關證書、研究論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3年07月19日前,檢附履歷表(含相片)、最高學歷證書(護理科系)、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N2層級以上專業能力進階證書、經歷證明與相關證書、研究論文等,郵寄本院人事室陳小姐收(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談(試),屆時得參與筆試面試之人員,以接到本院電話通知為準,勿自行前來。
五、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未經錄取者,恕不通知。另甄選成績不符本院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人:04-22294411轉5953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