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33-桃園市 » 護理師

護理師

🔵職稱:護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職系:
🔵正取:8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以下條件皆須符合):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各項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1、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所畢業。
2、領有護理師證書。
3、區域醫院以上出具N2以上臨床護理能力進階證明(詳如資績評分之職務證照)或效期內之專科護理師證書者,或區域教學醫院擔任護理人員10年以上者(年終考核A等至少7年以上)。(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4、現任職同一醫院護理相關服務已連續滿3年以上者(不同醫院不可加總)。
5、未具雙﹝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及法定傳染病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工作項目:
臨床護理業務。
🔵工作地址:(總院)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或(分院)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聯絡E-Mail:301410@mail.tygh.gov.tw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檔案下載。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51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3 年 07 月 18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護理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