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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

🔵職稱:護理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88-澎湖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2.領有護理師證書。
3.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所畢業。
4.取得公私立地區級醫院(含)以上之護理人員專業能力進階N2(含)以上證書。
5.如具有現職工作以外另取得之相關證書並檢附證明者,另予加分。

二、報名應檢附證件資料(請用A4影印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符合應具之資格條件務必詳實填寫,親自簽名蓋章)。
2.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及相關證照、證書影本
5. 其他證書、年資證明文件…等
於報名截止前掛號郵寄報名,或直接送交報名資料至本院人事室。信封外請註明報名應徵職稱。
郵寄地址: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 人事室收 (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三、本職缺係為擴大選才,爰辦理延長公告,後續將併前次公告投件人選辦理甄選作業。
🔵工作項目:
護理專業與行政管理、醫院評鑑業務、護理教育訓練、護理品質監測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0號)
🔵聯絡E-Mail:01229@pngh.mohw.gov.tw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06-9261151轉50727人事室張科員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