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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時人員(現場服務員)

🔵職稱:計時人員(現場服務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2
🔵資格條件:
1.限中華民國國籍須年滿18歲、品德良好,無不良紀錄者(具文化藝術展覽場地服務看管經驗者為佳)。
2.需配合博物館假日開館服務,週休及國定假日排班輪值,並能配合支援館方庶務行政業務。
🔵工作項目:
1.1樓服務臺值館,觀眾服務指引。
2.現場開、閉館準備工作、展示機器開關。
3.展場巡查、展覽設備看管,負責展品安全、觀眾動線指引及參觀秩序維護。
4.服務諮詢、寄物及借物服務、活動報名登記及現場物品盤點。
5.協助活動之展演與撤展等工作。
6.各駐點人數統計、每日工作日誌填寫及現場缺失事項回報。
7.協助館舍營運及現場服務相關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02)29683600分機277 高小姐。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號(府中15)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應徵方式:請於113年7月22日17:00前將以下文件電子檔E-mail至fzfifteen@gmail.com(以電子信箱寄出時間為憑),並於信件主旨註明「現場服務員-應徵者姓名」,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A. 履歷表:請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B.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國外學歷翻譯本需經公證)。
C.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D.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本職缺為預估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
3.工作期間:本職缺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4.工作時間:採二班排班制,工作時段為兩班制09:00-18:00及9:30-17:30,為配合館舍營運時間,每人每月須至少排10個早班、5個假日班(連續假日及春節亦須配合排班),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月不得超過168小時,並得視實際需要配合加班。早班中間用餐休息1小時,不予計薪。實際工作時間及用餐休息時間需配合開館實際需要彈性調整。排班規則依「府中15按時計資人員(現場服務員)工作守則」規定。
5.待遇福利:按時計酬,工資計算標準:起薪時薪依113年基本薪資183元整(依實際排班計算),享勞、健保。
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7.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