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50-彰化縣 » 臨時約聘人員

臨時約聘人員

🔵職稱:臨時約聘人員
🔵徵才機關:彰化縣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9
🔵資格條件:
一、本次甄選學經歷資格條件為以下擇一:
1.領有社工師證照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惟於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3. 大學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大學以上學校財務、會計、法律系所畢業。
4.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曾任直轄市、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中心行政人員且具3年以上年資者。
二、諳電腦操作,具Excel 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三、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
推動長期照顧各項服務資源與服務人力之開發、整備及運用。
🔵工作地址: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彰化市曉陽路1號5、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市曉陽路1號5樓,彰化縣衛生局長期照護科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資源」臨時約聘人員。
(五)、報名應準備資料(1式3份):
履歷表、自傳、學歷證件、工作證明等影本,1式3份(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七)、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布並以公文通知。
(九)、其 他:
1.「強化整備長期照顧服務行政人力資源」計畫由衛生福利部補助。
2.聘用期間:任職後至113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表現優異者,優先續聘),如經費用罄即自動解僱。
3.待遇:每月薪資以296報酬薪點/新臺幣3萬9,960元核算;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以每月312報酬薪點/新臺幣4萬2,120元核算。
(十)、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4)7278503分機60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