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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僱管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稱:臨僱管理師(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6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學經歷(至少符合1項):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3.工作積極、抗壓性高、善溝通協調並可配合加班且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4.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操作者。
5.具身心障礙證明者佳。
※薪資:新臺幣3萬7,800元/月(280薪點)(尚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工作項目:
1.辦理婦幼及優生保健相關業務工作。
2.其他與婦幼健康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3樓)
🔵聯絡E-Mail:ar8998@gov.taipei
🔵聯絡方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 吳股長,電話(02)2720-8889轉1819,電子郵件ar8998@gov.taipei。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 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3.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系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人,錄取人員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9月3日止,如代理之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
※備註:
1.甄試內容:口試100%審查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擇優候用至多2名,倘正取人員放棄報到則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同職稱、同薪點之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流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初審公告、面試事宜暨錄取公告:請上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job.health.gov.tw/(S(fxzf1d5vil3z4e0v0wp0rgz2))/index.aspx/事求人專區查閱。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