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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長

🔵職稱:股長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8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且具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三、具備採購基礎證照及採購相關實務經驗者。
四、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五、熟悉相關文書軟體操作且具備電腦行政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督導事務股各項庶務。
2.辦理15萬元以上採購案相關業務
3.職工、駕駛管理。
4.辦理採購教育訓練。
5.公共工程督導會報及標案管理系統控管。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聯絡E-Mail:ad4531@gov.taipei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3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逾期上傳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格者則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654361#663人事室李小姐。
2、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5個月內。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