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師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7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6
🔵資格條件:
具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並符合以下要件之一: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 評估、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二) 針對特殊收容人(毒品、酒駕、高關懷、情緒適應障礙、自殺傾向、精神病、老年、家暴或性侵等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個案)以個案為主的工作方式提供相關社會資源連結及改善家庭關係,以協助順利復歸社會,並提供管教人員相關處遇規劃意見。
(三) 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臺東縣東河鄉北源村3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如需報名表word檔請至本監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https://www.tuv.moj.gov.tw/)
本監人事室聯絡電話:089-892041李科員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