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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社會工作員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六等296薪點~七等424薪點(41528~59487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5.諳客語尤佳。
6.本學期應屆畢業生未能於報名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請填寫「准予附條件報名申請表」,併同繳交以下文件以供審查:
(1)由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或最後一學期已加蓋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試資格之學分(含實習)證明(含現行修業證明)。
※如獲錄取,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交畢業(學位)證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1.辦理ICF新制鑑定及福利需求評估工作。80%
2.推展社會工作及社會福利工作。10%
3.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社會處)
🔵聯絡E-Mail:20019368@hchg.gov.tw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老人及身障福利科劉督導(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179)。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5、本案係中央補助款性質,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