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聘用社工員(A630160)
🔵徵才機關: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3~1130729
🔵資格條件:
(一)具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二)具電腦操作能力,對家暴及性侵害服務工作有熱忱、耐心、重團隊合作精神、善與人溝通協調曾擔任保護性社工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兒童少年家庭暴力案件24小時受案諮詢、緊急救援、調查訪視、處遇輔導等具高度危險性及專業性業務。80%
(二)社區資源連結及合作。5%
(三)宣傳及專案活動支援。5%
(四)非上班時間緊急個案支援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本中心交通便利,位於板南線「西門捷運站」或松山新店線「小南門捷運站」出口步行約8分鐘。)
🔵聯絡E-Mail:bm8913@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3年7月29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 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本次甄選,本中心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本職缺為113年地特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地特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估至114年5月中旬。
(四)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面試結果公告於中心網頁/公告資訊/徵才,不另函通知●工作薪資:薪點為312點,,每點以135元計,每月約42,120元,另發給風險工作補助費3,000元【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勞工退休金自提部分等】(依人事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