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聘用團員(助理劇藝指導人員)
🔵徵才機關: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依本中心戲劇類團員甄選遴聘作業要點辦理。
二、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曾從事表演藝術行政或策展製作等相關工作具二年以上經驗者;或高中(職)畢業,曾從事表演藝術行政或策展製作等相關工作具四年以上經驗者。
三、熟悉節目企劃及宣傳行銷等作業方式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關之訓練或豐富經驗者。
四、曾實際設計16-24歲民眾教材與執行經驗者。
五、具備實際傳統藝術策展企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傳統藝術及國際製作專案企劃與執行。
二、各項專案採購規劃與執行。
三、演出製作統籌執行事宜。
四、整體品牌形象行銷企劃。
五、傳統戲曲推廣活動企劃、課程設計、教材製作等統籌執行。
六、活動輪值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灣戲曲中心 國光劇團(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聯絡E-Mail:d110029@ncfta.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報名資料(含相關證件)於113年7月15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前,掛號郵寄至國光劇團 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聘用團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電子郵件信箱。
二、報名資料:
請依下列規定送交報名資料,資料不齊恕不受理,報名資料一式5份,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併裝於信封袋內。
(一)報名表1份(請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行政服務/行政公告或國光劇團網站/最新消息項下下載),自傳請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貼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
(二)學經歷證明文件。
1.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尺寸單面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
2.以國外學歷報考者需繳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指定機關(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其中文譯本(如尚未認證得先自行翻譯成中文),若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甄選方式:
1.第一階段: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筆試及面試,即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第二階段:考試日期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時請自備個人工作實績資料供面試委員參考。
四、其他事項:
1. 甄選公告、報名表請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新聞公告/行政公告下載,有關報名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d072007@ncfta.gov.tw,主旨註明「應徵聘用團員」。
2.甄選當天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停止上班則本次甄選另行擇期辦理,辦理日期於本中心國光劇團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
3.錄取名單於本中心國光劇團網站公告,並由本中心國光劇團電話通知當事人。
4.錄取人員經通知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時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
5.本職缺錄取者試用期三個月,期滿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
6.本中心國光劇團為專業表演團體,部分工作時間需配合下班後及假日展演活動之安排,未能配合者請勿報名。
7.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
8.本職務待遇:依行政院核定本中心團員酬金標準敘薪,薪資新臺幣44,280元到55,080元區間(328-408薪點)。
9.洽詢電話:02-88669600#1682 林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