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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職稱: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徵才機關: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5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0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之一:
1.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3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3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2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3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5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LibreOffice等)、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三)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及臺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者。
(五)如具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1.主動發掘及掌握轄區內失能、失智等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之長照需求。
2.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3.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
4.評估需求及照顧問題、核定照顧計畫。
5.提供照顧問題介入措施、連結或轉介服務資源。
6.確認、監測個案使用服務情形。
(二)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1.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正式及非正式服務資源。
2.了解長照2.0各項服務提供單位優缺點、限制。
3.利用社區服務網絡主動提供服務,或創新服務模式之宣導。
(三)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四)辦理長期照顧個案評估及資源轉介。
(五)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本案約聘人員以聘用6等3階312薪點(約新臺幣4萬2,120元),工作計畫以年度為單位,契約採曆年制,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契約結束或計畫停止,本計畫聘僱之人員即不再續僱。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汽車或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4.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其他證照影本、5.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3年7月19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邱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長照所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jessica@mail.e-land.gov.tw 。
(四)本次甄選正取5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53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