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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經濟部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312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42,12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4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機關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熟稔電腦文書操作作業(如Word、Excel及Power Point)。

●聘用期間:
自113年8月9日(逾期者自報到日起算)起至114年7月30日止,聘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報酬:新臺幣42,120元(312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35元)。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事人員訓練及協辦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人事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經濟部人事處(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聯絡E-Mail:ywchueh@moea.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有意報名者至【經濟部人事服務網】(https://srv.moea.gov.tw)網頁下方「外補職缺公告」點選報名(報名專頁:https://srv.moea.gov.tw/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8BF396E7C87FEB173B797F9FC58F6CE8),並請同時填送「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以完成報名作業。
(一)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頁線上報名⽅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二)報名應檢附文件之注意事項如下:
1.於本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 ⽤⼈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並簽名確認填報資料無誤後再掃描上傳至系統。
2.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應於報名截⽌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1)最⾼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通知補件)。
(2)與擬任⼯作有關之⼯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等〕或訓練證明。
(三)採紙本⽅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應同時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3年7⽉14⽇ (星期日)【報名截⽌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事處第2科闕⼩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人事處科員A100310職代」】。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