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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助理(身心障礙職缺)

🔵職稱:約用助理(身心障礙職缺)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工作項目:
一、行政執行、臨櫃服務、承保、紓困貸款、欠款訴追、審查等健保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必要時,需配合業務指派加班、輪班、調派服務據點及輪休等。
🔵工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
🔵聯絡E-Mail:C110413@nhi.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於本署https://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4221)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網路報名證明【即確認報名成功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二、完成網路報名後請檢具:臨時人員簡歷表(格式請於本署首頁/人才招募自行下載,各項欄位請確實填寫並親筆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書影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需載明起訖時間、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等資料),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32005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3段525號,人事室姜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北區業務組約用人員職務(公告編號:2024221)」,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符合資格者,由本署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含測驗)】。
四、本機關首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臨時人員。各級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五、工作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
六、月支薪資:新臺幣2萬7,470元整,年終獎金及加班費依規定辦理。(嗣後配合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調整)
七、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公告訊息),不另寄發錄取通知書。
八、本案聯絡電話:(03)4339111#8106,承辦人:姜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