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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0-新竹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15
🔵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環安、職安衛、防災、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
2.曾從事污水下水道相關工作或促參計畫提出證明者,或具有相關證照者,得優先進用。
3.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全國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相關業務工作(包含規劃設計、工務行政及現場監工)。
🔵工作地址:新竹市東區公園路200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新竹辦公室)
備註:本分署得視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地點
🔵聯絡E-Mail:jyuan0718@nlma.gov.tw
🔵聯絡方式:
1.身分證影本
2.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直式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請自行上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
4.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5.如有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請一併附上
6.於113年7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戳為憑)寄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下水道工程分署 收(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8995-3782 或 郭科長,電話:02-8995-3916)
7.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8.本計畫係「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計畫,錄取人員係與縣(市)政府簽約並派駐本分署工作,採一年一聘,預計工作期限至115年底,月薪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處理原則」第七點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依實際從事業務屬性分為:(1)辦理下水道工程業務約用人員,月薪為新臺幣43,200元,(2)輔助下水道工程單位或配合單位約用人員,月薪為40,5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