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資位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具法律專業知識(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懲戒工作經驗尤佳。
三、具有政府機關或民間工程顧問公司工作經驗尤佳。
四、熟悉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
🔵工作項目:
一、辦理技師懲戒委員會懲戒案件行政作業(含開會通知、準備會議資料等)並兼辦技師懲戒業務。
二、兼辦技師執業執照變更、換發、補發、註銷作業。
三、協助數位發展部初步審查組織或團體憑證卡(XCA)資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dragon@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上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pcc.gov.tw/公告事項下點選「應徵者履歷表單」),下載應徵者履歷表單後依格式填寫(含照片)、最高學歷證明書及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以掛號郵寄本會技術處林明慧小姐收(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請註明「應徵技術處5科臨時人員職務」,逾期或未註明者不予受理。
(二) 薪資:每月36,000元整。
(三) 請於113年7月18日前寄達(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與白天聯絡電話,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連絡電話話:87897828林明慧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