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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連江縣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具公文寫作能力及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漁港管理等相關業務
2.動物保護及收容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
🔵聯絡E-Mail:mywu1230@gmail.com
🔵聯絡方式:
一、投件報名方式:以郵遞或專人親送(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於報名截止期限前(113年7月10日下午5時00分截止)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文件如下:
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經建行政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三、工作條件及甄選作業:
1.薪資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臺幣39,490元)。
2.甄選時間及地點:113年7月 18 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府產業發展處辦理筆試;口試部分訂於113年7月18日下午14時00分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3.甄選方式:筆試60% (政府採購法規30%、公文20%及電腦處理10%)及面試4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人員1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3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5.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6.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836-22975#153。
7.採購法選擇題題庫如相關附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