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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話務員 (留職停薪替代人力,約僱期限至本職務正職人員復職日之前1日止)

🔵職稱:約僱話務員 (留職停薪替代人力,約僱期限至本職務正職人員復職日之前1日止)
🔵徵才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7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具備電腦基本常識及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交交控機電通信之監控、路況監視、接收、通報、系統運作維護作業及其他交辦事項,須24小時三班制輪值,上下班交通工具自備。
🔵工作地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坪林交通控制中心(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一段5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繳付證件:
1. 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照片(最近2吋彩色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應徵者為男性者適用)。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話務員」。
(二)報名地址: 232新北市坪林區坪雙路一段52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坪林交通控制中心林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657230轉3330。
(三)收件截止日:113年7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甄選項目:面試
(五)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並請攜帶前述(一)繳付證件2~4正本以供查驗,未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六)本職務係短期約僱(留職停薪人員係至114年9月29日止),僱用之約僱人員於本職務正職人員復職後,即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七)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職缺。該職月支工作報酬新臺幣30,36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