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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4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徵才條件:1.具專科以上同等學歷者。2. 態度積極進取、善於溝通、熟稔電腦文書操作尤佳。3.具機車駕照且會騎車尤佳。4.具土木工程相關經驗(尤佳)。
(二)職缺資訊:1、本職缺係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此為約僱4等以25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約為33,750元。2、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10-11月),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二)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作業及錄取通知:
(一)意者請檢具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項欄位須詳載,表末請親自簽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開啟附件→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
2.最高學歷證明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影本(請均以A4規格,『由上而下』依序裝訂)。
3.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請於113年7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至【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之2號4樓人事室許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中和區公所工務課4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資料齊備並合於本所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得列備取名額1-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已獲面試機會者,甄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四)聯絡電話:02-22482688分機686許小姐。
(五)附註:本職缺係有急需用人之需求,如甄選通過經通知後需立即上班,無法配合者切勿報名。
(六)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