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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連江縣地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應徵資格(一)或(二)符合一項即可,(三)至(五)皆須符合。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另具電腦操作及資訊 處理能力,或有從事地政、法律、測量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另具電腦操作及資訊 處理能力,或有從事地政、法律、測量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本局地政相關及一般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連江縣地政局)
🔵聯絡E-Mail:lakerscheng@yahoo.com.tw
🔵聯絡方式:
一、繳交證件:報名表、簡要自述、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於空白處親自簽名)。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止(上班時間,地點:本局)。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通訊報名(通訊報名者,得先將報名表電子檔mail至lakerscheng@yahoo.com.tw,請務必來電確認),並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報名截止前送達本局收發收件為準,逾時恕不受理。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數名,候用期限為6個月,遇有相同職缺優先進用,逾期自動註銷候用資格。
四、甄試方式:總分100分(筆試50%、學經歷30%、口試2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筆試題目考試範圍:以3年(111、112、113)內之地政行政初考及地方特考五等之範圍為原則,問答題1題內容與馬祖地政問題有關。
五、甄試日期:113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2時00分(如有異動另行通知),逾時20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
六、甄試地點:本局辦公室(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如有異動另行通知,工作地點亦同)。
七、月支報酬: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四等250薪點,新臺幣4萬3,525元支給。
八、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測量製圖類科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止。
九、聯絡人:鄭先生,電話:(0836)22111#660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