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深坑區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2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8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3、須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中文打字30字/分)。4、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5、本職務為114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列管分發職缺,錄取人員進用期限俟分發機關同意列管後至該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如無人分發或放棄分發者,則至該考試及格人員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為止。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項目:
約僱2等210 薪點(月薪約新台幣2萬8 ,350元)
(一)辦理秘書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新北市深坑區公所(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18 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寄「新北市深坑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2243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4樓)。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秘書室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與白天聯絡電話。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須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4、曾任相關職務之資績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莊小姐。
聯絡電話:02-2662-3116轉401。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資格審查合格者,擇期以電話另行通知面試及電腦測試(打字及簡易表格製作;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甄選結果公布於本所網站/訊息公佈項下。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