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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苗栗縣南庄鄉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2等190薪點,月薪27,47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628~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2.無雙重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縣南庄鄉公所(苗栗縣南庄鄉大同路3號)(http://www.nanchuang.gov.tw)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提列113年原住民特考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到職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苗栗縣南庄鄉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歷及專業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應徵表件請以信封裝封並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報名資料以送達為準,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南庄鄉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書記職務代理人」。
(四)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者,將由本所另行銷毀。
(五)聯絡電話:037-823115#105游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