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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深坑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4等至4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8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3、須熟諳電腦文書操作。4、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5、本職務為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列管分發職缺,錄取人員進用期限至該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如無人分發或放棄分發者,則至該考試及格人員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為止。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項目:
(一)辦理工務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職缺為約僱4等250薪點(月薪約新台幣33,750元)
🔵工作地址:新北市深坑區公所(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3年7月18 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寄「新北市深坑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2243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10號4樓)。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工務課技佐約僱職務代理人」與白天聯絡電話。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須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4、曾任相關職務之資績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莊小姐。
聯絡電話:02-2662-3116轉401。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資格審查合格者,擇期以電話另行通知面試及電腦測試(簡易表格製作;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甄選結果公布於本所網站/訊息公佈項下。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