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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4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 約僱職務代理人三等2名自簽訂僱用契約日(預計為113年7月22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自簽訂僱用契約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該職缺除依錄取正取人員2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4名,得遞補本局及所屬機關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5.學歷要求: ☑大學☑專科☑高職 ☑高中,科系要求: ☑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景觀設計、都市計畫技術、園藝、農學院等相關科系。
6.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普通小型車及機車駕照。
7.工作經驗及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8.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 ☑文書處理 ☑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轄區挖掘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挖掘管理科)
🔵聯絡E-Mail:0520hjh@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 113 年 7 月 15 日前掛號郵寄「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人事室黃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應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面試(屆時另請準備個人簡歷3份),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黃先生 04-22289111#3471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