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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法律相關系所得優先考量。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原住民族相關事務工作經歷者尤佳。
3.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量。
(請檢附上述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1. 原住民族政治參與。
2. 原住民族法學相關事項。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綜規處法制科)
🔵聯絡E-Mail:mwc2wu@cip.gov.tw
🔵聯絡方式:
1.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回職復薪前1日止(約114年1月1日)。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折合新臺幣37,800元支給。
2. 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及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等其它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聯絡電話:(02)89953383,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