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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4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6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3.經歷: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及行政實務經驗者尤佳。
4.熟悉電腦文書作業操作(如Office、word、excel等)。
🔵工作項目:
1.里幹事村里業務
2.調解幹事
3.其他臨時交辦事
🔵工作地址:蘇澳鎮公所(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
🔵聯絡E-Mail:art1488jc@gmail.com
🔵聯絡方式:
一、投件報名方式:以郵遞或專人親送(地址:27048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於報名截止期限前寄(送)達本所收發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文件如下:
1. 本公告附件-宜蘭縣蘇澳鎮公所113年度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約500字)。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三、工作條件及甄選作業:
1. 此項職缺係本所民政課里幹事考試報缺(113年普考)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到職前1日止(預計至113年10月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請假人員如有續請假之情形,本所將審酌續僱用。
2. 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擇優以簡訊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3. 本次公開徵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及備取1名,(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再依候用名冊總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或等別相同之職缺為限,月支薪俸視所代理職缺支給),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從缺。
4. 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03)9973421轉230黃課長。
5. 約僱四等250薪點(月薪33,750)
6. 暫訂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