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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交通部航港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四)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五)專業能力:熟練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及電腦操作。
(六)其他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設有定額比率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規定,本職缺限身心障礙者報名。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業務。
(二)兼辦出納業務。
(三)各類收入款項提存及列管。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8040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2號4樓。
🔵聯絡E-Mail:yclin04@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本職缺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被代理人請假銷假或留職停薪復職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1月24日)。以約僱5等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7,800元。
(五)聯絡電話:02-89788032人事室。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