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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802
🔵資格條件:
(⼀)中華⺠國國⺠,年滿18歲以上(計⾄報名截⽌⽇),性別不拘。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陸地區⼈⺠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員。
(四)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或不得擔任公務⼈員
各款情事者。
(五)具法院相關⼯作經驗者尤佳。
(六)具原住⺠⾝分或⾝⼼障礙⼿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職務。
🔵工作地址:臺灣桃園地⽅法院(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2段38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簡章及報名表件下載⽅式:請⾄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啟事」下載。(司法院網址為:
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為:http://tyd.judicial.gov.tw/。)
(⼆)報名地址:330060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888號。收件⼈:臺灣桃園地⽅法院⼈事室林⼩姐,並於信封註明
『報名113年第3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甄試』字樣。
(三)聯絡電話:(03)3396100轉10042林⼩姐。
(四)依成績順序擇優儲備若⼲名列入候⽤名冊,⾃榜⽰錄取之⽇起於本院有進⽤需求時,按甄試成績、所具資
格、學歷、經歷及專⻑等通知僱⽤。另本次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選時得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