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中市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四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需具備下列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土木工程、建築、景觀等相關科系尤佳。
四、需具備使用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能力。
五、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工作項目:
(一)挖掘管理科
1.共同管道及寬頻管道維護管理。
2.立箱立桿調查及審核。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山線工程隊
1. 辦理轄區道路及附屬設施維護等作業。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挖掘管理科)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山線工程隊)
🔵聯絡E-Mail:peiching@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3年7月16日前掛號郵寄「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人事室陳小姐收,並註明應徵「助理工程員職代」職缺,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
※<應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B.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陳小姐 04-22289111#39552。
其他說明:
一、約僱四等2名預計僱用至113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自實際報到日至114年3月底),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三、酬金以約僱人員4等250薪點支薪(約新臺幣3375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