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專以上財稅、管理或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如企管系、會計系、經濟系、法律系、財經法律系、國貿系、資管系、金融系、財稅系、商學系…等);或國內大專以上畢業並具稅務行政機關6個月以上工作經驗(須檢附證明文件)。
二、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35個字以上,須現場測試(身心障礙人員每分鐘20個字以上)。
🔵工作項目:
房屋稅科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職務編號A630250)
(一) 辦理稅捐稽徵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奉准進用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
🔵工作地址:桃園總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不受理線上報名,請於113年7月15日下午5點前完成紙本資料寄送(寄達或送達),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簡歷表及履歷表(兩者皆須檢附)
(以上資料可至本局首頁(https://tytax.tycg.gov.tw)→「便民服務」→「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人事業務」下載)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二、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劉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房屋稅科A630250)、聯絡電話及中文輸入法」。
三、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職務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s://tytax.tycg.gov.tw)之訊息公告。
四、因本局職缺業務繁忙,投遞履歷前請審慎考慮。
五、承辦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3-3326181轉261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