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科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市場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合一般行政事務執行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捷運北門站3號出口,永樂市場6樓)
🔵聯絡E-Mail:qr0750@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或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請彙整成PDF檔,並依序檢附,如資格不符、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件處理):
1.甄選報名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務必填寫完整、專長興趣及自傳)、面試人員切結書,請至本處首頁/最新消息下載(或臺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專區查詢該筆職缺訊息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
於113年7月18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市場處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及履歷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科員(A600100)。
二、本處得視業務需要,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02-2550-5220#2011葉股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02-2550-5220#2701趙小姐。
三、約僱期間自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人員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月23日);但約僱原因消失時即應解僱。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核支(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5元計算合新台幣37,800元整)。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處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