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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技佐

🔵職稱:約僱技佐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A610080,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三、精通公文並熟稔政府公文系統使用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噪音管制及輔導改善相關業務。
二、噪音管制區公告檢討、劃定及圖冊編製相關業務。
三、辦理振動管制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空污噪音防制科)
🔵聯絡E-Mail:uw1528@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聯絡人:羅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206)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7月22止(以系統報名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繳證件:
(一) 最高學歷證明
(二)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備註
一、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錄取者將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二、面試經錄取者,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俾利後續辦理設定事宜。
三、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