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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技佐(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無 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農科或其他農科同等學校農業、生命科學、林業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工作項目:
(一)賞鳥博覽會、自然藝術季獎勵補助計畫。
(二)生物多樣性及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三)自然生態保育活動推廣計畫。
(四)野生動物(除紅火蟻、臺灣藍鵲、臺灣獼猴、外來種八哥、中央公告移除外來種)陳情案件回復。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聯絡E-Mail:e14693@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限:本職缺係侍親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經試用考核及格續聘至114年5月31日,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本職缺月薪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