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助理管理師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必備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二)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職務調整工作者。
🔵工作項目:
(一) 資訊業務協調、應用服務與行政管理等事宜。
(二) 社群平台管理與資料維護事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3樓
🔵聯絡E-Mail:nw2005@gov.taipei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無工作經歷者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恕不受理;各種證件影本或資料檢附不齊者,經通知補件未於1日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5215550轉8584洽詢人事室陳小姐;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于小姐(電話:02-25215550轉8032)。
(二)各種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即予終止僱用)。待遇: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甄試時間另電話通知,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面試評分80分以上為錄取標準,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正取⼈員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新進人員錄取報到後一個月內,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請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證明合格書(須符合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九之檢查項目)。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