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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助理工程員

🔵職稱:約僱助理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甲級鍋爐、第一種壓力容器及固定式起重機等相關證照者尤佳;理工科尤佳。
🔵工作項目:
1、負責垃圾焚化相關業務設備之操作運轉(如焚化廢棄汙染防制設備、鍋爐及附屬設備、壓力容器、廢氣監測、固定式起重機等)。
2、焚化垃圾相關設備現場運轉狀況巡查、記錄表抄填、警報狀況排除及架橋清理等(如飛灰輸送機、底渣、垃圾進料、袋濾式集塵器、半乾式洗煙塔及汙水處理場等之設備)。
3、緊急狀況處置。
4、需配合任務調整調派及可輪班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聯絡E-Mail:fw6085@gov.taipei
🔵聯絡方式:
1、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3年07月17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或email至fw6085@gov.taipei(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工程員職務」),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請勿寄送紙本):(1)個人履歷(徵才頁面所附之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服務證明文件影本(無可免)、(4)專業證照影本(無可免),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2、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提供資料不齊全者將不另行通知,洽詢電話:02-27961833轉220蕭組長(業務相關)或343陳小姐(徵才作業相關)。
3、報酬:支280薪點,約新台幣3萬7,800元。
4、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本職缺先以試用3個月,以作為是否正式僱用之依據。試用期間,相關薪給及福利均照常支給。
6、約僱期滿經考核表現優良者,列入本廠職代資料庫,並依相關程序進用。
(本職缺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地方特考錄取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