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佐理員
🔵徵才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採購證照及財產管理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財產及物品管理相關業務。
2.勞務及財務採購。
🔵工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木柵線科技大樓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職稱及員額: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二.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7,800元(代理期間自113年8月12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所遺職務);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三.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影本(錄取報到時檢視正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總務科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並於113年7月22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任免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逕至下方下載或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 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採購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4)財產管理或其他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3.本職缺係辦理本局職缺申請分發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試用成績及格且僱用期間評核表現良好者,得續僱至113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四.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2.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五.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